“点火——”伴随着一声令下,一批假冒伪劣香烟经过特殊处理后被点燃销毁,浓烟过后,曾充斥市场的“问题香烟”彻底化为灰烬。近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开展假冒香烟集中销毁行动,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涉烟草刑事案件中依法扣押的1800余条假冒香烟进行无害化销毁,涉案总价值达80余万元。检察机关全程同步监督,以实际行动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守护市场公平与消费者权益。

“这些假烟看着包装精美,实则是侵犯商标权的‘李鬼’,不仅坑消费者,更让正规烟草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现场监督的检察官介绍,这批被销毁的假烟仿冒多个知名卷烟品牌,造假者通过模仿正品包装、低价倾销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此类假冒行为不仅违反烟草专卖制度,更直接侵犯了烟草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了品牌信誉和市场竞争秩序。更严重的是,假烟采用劣质烟丝、工业香精等有害原料生产,焦油、重金属含量远超国家标准,长期吸食会严重损害人体呼吸系统和心血管健康,成为潜伏在群众身边的“健康杀手”。
据了解,这批涉案假烟均来自高台县检察院今年办结的涉烟草系列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深化“检察+公安+法院+烟草”四方协作机制,构建全链条打击格局。针对涉烟犯罪跨区域、链条化、隐蔽化等特点,检察官提前介入3起案件,从侦查方向、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20余条,与公安民警远赴广东汕头等地调查取证,精准锁定非法购进、运输、销售等关键犯罪环节,成功打掉假冒香烟流通链条。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点围绕商标侵权事实、犯罪金额认定等核心问题梳理证据,依法追加漏诉1人,对3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全部获法院有罪判决并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证据不足的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既严厉打击侵权犯罪,又坚守司法公正底线,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权益”的有机统一。
“销毁不是终点,规范处置和源头保护才是关键。”为确保涉案物品处置合法合规,高台县检察院主动履职,派员对销毁全过程进行法律监督。从假烟的清点核对、登记造册,到运输转运、入场销毁,再到环保处理,检察官逐一核查物品数量、品牌与扣押清单的一致性,监督销毁流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防止假烟回流市场或造成二次污染。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多部门协作,保持对侵犯烟草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指控犯罪、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从打击、监督、预防全链条发力,既保护烟草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又净化烟草市场环境,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让“尊重知识产权、抵制假冒伪劣”成为社会共识,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