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时代的加速到来,检察机关在打击涉税犯罪、加强涉税法律监督、维护税收领域国家利益等方面,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课题。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由于与税务机关信息不畅通,致使某些单位、个人存在偷税、漏税和不及时缴纳税费的情形。例如,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过程中,发现某公司非法倾倒废水污染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情形,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督促税务机关及时收缴环境保护税;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发现汪某某合同诈骗刑事案件中可能存在销售成品油未依法缴纳增值税情形,经调查核实,根据案件管辖将移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对于上述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迫切需要检税两家树立系统思维、融合思维,坚持合作共赢的理念,互相取长补短、借力借智,共同保护国有财产。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与高台县税务局充分沟通协商,共同签署《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加强检税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开启检税协作新篇章。

《备忘录》提出,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重大政策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确定打击防范工作目标和措施,研究部署共同参与的执法检查。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相衔接,通过专题会议、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涉税信息共享,税务机关积极配合查询相关涉税信息,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涉税司法案件,推进信息互联互通、高效共享。加强涉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加大检税协作广度和深度,强化检税联动,形成税收征管规范有力、法律监督及时有效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