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深做实。今年以来,高台县检察院紧盯案件内部移送、案情分析研判和移送处置落实三个方面,高质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2件86人,提出检察意见28件59人,终结审查24件27人,行刑共治取得较好效果。
一、着力强化内部协作配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案件移送及时。一是统一认识,强化全院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刑检、案管等部门沟通协作,主要围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业务流程、法律法规等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沟通,确保人人知晓,全员落实,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精准流程监控,消除工作盲区。案管部门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移送作为不起诉案件流程审查的“规定动作”,并通过业务系统中的预警模块提醒刑检部门案件承办人及时向行政部门移送不起诉案件。三是强化工作指引,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全面梳理最高检、省、市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针对常见的罪名梳理出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主管单位、审查要点等,形成标准一体化线索审查全流程。并结合全国检察业务2.0应用系统录入要求和办案实际,与刑检部门加强沟通,督促刑检部门及时规范填写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表以及移送相关附件材料。
二、着力强化案件分析研判,实行繁简分流,确保高质效办理案件。一是加强相关业务学习。针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案经验少的问题,主动加强业务学习,围绕行刑衔接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积极与上级院和其他兄弟院交流经验,确保在工作实践中提升办案本领。二是实行繁简分流。面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量多而审查办案期限短的情况,积极研究探索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繁简分类办理,对于审查起诉、行政处罚均为公安机关办理的反向衔接案件,实行简案快办;对于其他复杂案件,及时与刑检和行政处罚主管单位进行沟通,对案件精细审查、严谨论证,务求办案高质效。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刑检和行政处罚主管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商解决方法。如本院办理的一起新能源公司涉嫌销售伪劣产品、危险作业罪案件,联合刑检、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存在的争议、堵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围绕案件证据、异议处置、意见落实、从轻从重处罚等问题达成共识,以协作提高办案质效,从而实现寻求最大“公约数”目标。
三、着力强化外部衔接,推行事后跟踪问效,确保处罚落实全闭环。一是走访行政执法机关,着力凝聚合作共识。针对行政法规繁杂,行政检察部门行刑反向衔接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持续加强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反向衔接工作重点,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实行专人负责管理。针对基层院行政检察办案力量薄弱的客观实际,安排专人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实行表格化管理,确保实现行政机关回复、刑事检察反馈、案件办结全闭环。三是推行跟踪问效,确保处罚落实。确定专人对接跟进、及时掌握行政机关后续处置情况,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如针对行政机关回复问题,在检察意见回复期限届满前十天,及时对行政机关做好提醒工作;针对部分个别案件行政机关到期未回复问题,实行每日督促,确保行政机关及时回复;针对刑检部门反馈流程,对检察意见制发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通知刑检部门及时有效填录行刑反向衔接案卡。今年以来,本院发出检察意见的案件,除行政机关尚未到回复期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均已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采纳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