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判国、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二、机构设置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五个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详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58.5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59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新录用4名干警,实有人数增加,人员和公用支出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3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33万元,占90.69%;;其他收入87.40万元,占9.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4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87万元,占74.27%;项目支出244.25万元,占25.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7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3.03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新录用4名干警,实有人数增加,人员和公用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4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新录用4名干警,实有人数增加,人员和公用支出相应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40.95万元,占8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8万元,占5.53%;卫生健康支出32.92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49.09万元,占5.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0.38万元,支出决算为87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0.19万元,支出决算为74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入职记薪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后,人员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18万元,支出决算为4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92万元,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0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7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入职记薪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后,人员支出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5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新录用4名干警,实有人数增加,公用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4万元,下降58.8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车辆采购预支出,本年度无车辆采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4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车辆采购预支出,本年度无车辆采购。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车辆采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院本年度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3万元。主要是我院为了完成公务活动而产生的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新录用公务员入职培训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3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高台县 2023 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89 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规定,绩效评价结果等级“良”。整体来看,高台县 2023 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运行良好。决策层面:项目整体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管理层面:到位资金35万元,到位率100%,执行率 100%,资金使用合规,组织架构完备,管理制度健全;产出层面:非编制人员工资 发放及杂志订阅完成及时,准确率高。但资金使用产出与既定绩效目标不符;效益层面:项目实施完成有效提升群众来 访接待率,降低移动终端运行故障率,但单位员工对提升办 公效率及推进“智慧检务”满意度有待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购置办公家具1项,全自动档案整理销毁机、 无人机用平板电脑各 1 台,食堂冷藏柜 1 个,无人机悟 Inspire2TB50 智能飞行电池 4 块,提供移动检务办公终端租 赁服务 37 个,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奠定物质基础,“智慧检 务”持续推进,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 升。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9.81万元,执行数为199.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 年我院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1 辆,建设未成年社会化 支持体系 1 项,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1 项,“零犯罪学校”创建 率 100%,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研究基地投入使用率 100%,未成年人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 指标归类错误。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院在设置绩效指标时,紧扣年度绩效目标, 做到一一对应,提高绩效指标间对应程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表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高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决算报表
2.2023年度高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3.2023年度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