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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务督察为抓手,提升内部监督质效

时间:2023-03-09 16:03: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抓好“三抓三促”行动工作部署,近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内部监督核心地位,开展狠抓制度落实、加强检风检纪、促进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检务督察工作,督查中共查找出8个问题,在全员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并予以纠正。

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务督察工作,把强化检务督察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细化监督举措,从严从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检务督察工作新成效。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守牢检察队伍纪律底线。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把一般性违纪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促进管理制度常治长效。严格落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考勤记录抽查、会风会纪督察、迟到早退清查、车辆管理、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及在岗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综合运用考核、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式,为日常监督“保驾护航”。

三是加强“三个规定”落实,严格司法办案铁规铁纪。坚决推动“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落实填报制度,把干警填报情况纳入日常督察、每季度专项督察,切实发挥好“三个规定”改善司法环境“净化器”、保护检察干警“护身符”的作用。

四是加强司法办案监督,树立检察为民良好形象。我院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纳入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规范检察官在办案活动和诉讼流程各环节的行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检务督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对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察人员忠诚履职检察担当,有效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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