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检察院积极将司法救助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化解信访矛盾有机结合,多元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两年来,共救助困难群众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9万元。

一是注重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精准救助着力纾困解忧。依托“党建+和谐先锋”工作机制,第三检察部党员干警主动与县乡村振兴局对接,突出对进入检察环节、有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和帮扶,着力打通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线索摸排“最后一公里”。如马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且无力支付涉案被害人经济损失,该院经审查依法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7万元,有力的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注重与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相结合,多元救助传递司法温度。主动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多元救助”工作机制,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打造成“暖心工程”“民心工程”。推动救助对象多元化,从单一的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拓展为检察环节的各类案件当事人。共救助困难妇女1人1.7万元、未成年人2人3.3万元、残疾人1人2.99万元。推动救助方式多元化,将单一的发放救助金形式延伸为经济救助与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相结合,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三是注重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相结合,依法救助破解信访难题。针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老大难”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背后的问题症结,拓展司法救助案件质效,将司法救助与矛盾纠纷、信访风险化解有机结合,通过法律途径及时解决案件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的合理诉求;通过司法救助方式,保障案件当事人、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侵害被害人人身权益,造成被害人因案件受侵害、无法得到有效赔偿而致生活困难等情形,主动靠前、精准施救,切实解决信访人生活困难,促进信访风险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