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外部监督,7月11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对我院2023年上半年案件进行评查。

受邀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查阅案件卷宗,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要求,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及办案的效果等方面对抽选的案件进行了评查,认真填写了《案件评查表》和《意见建议表》。
案件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执法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完备、量刑建议是否得当等方面,与评查小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今后,我院将持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探索有利于外部第三方行使监督权的更多方式,推进人民监督“四大检察”办案活动,实现检察业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