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把公开听证会开到村里,办案阳光、透明,通过听证知道了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我们也明白了违法犯罪的后果”。近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在骆驼城镇健康村委会举办了一场与村民“零距离”的公开听证会,对周某某、屈某某盗窃案拟作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听证。

2023年2月份,周某某、屈某某等人在开车路过312国道与G30高速高架桥处,用拖拉机转运事故发生后未处理的沫煤,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拉了未处理的煤,怎么就犯罪了呢?针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不解和疑问,该院决定在周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并现场以案释法。
听证会邀请了侦查人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等20余人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听证会的议题和案件办理基本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现场释法说理。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法律解答,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后逐一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我院在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意见后,依法对周某某、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听证现场“搬”进村委会,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体现司法为民检察情怀的有效举措。通过“零距离”的检察听证会,不断扩大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让司法办案“看得见”。此次公开听证活动,既是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下”运行的真实写照,又是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课”。下一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需求,进一步推进公开听证的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社会和谐稳定传播检察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