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可以充分保证群众对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有力手段,进一步保障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一、为检察听证会组建专业化的听证员队伍,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检察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争取适当补助,加强管理,定期培训,定期考核,不断提高听证员的专业水平,为听证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建设专门的听证室,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听证室一体化建设,为听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设施保障。
二、检察听证会深入探索“检察+各领域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听证,邀请各方参与,丰富听证人员来源。主动邀请“外部智慧”加入司法活动,参与对疑难复杂、涉诉信访、社会影响面广、舆论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听证、评议。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案件审查,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成群众意见的接入与表达,充分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意见和疑虑,在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规范了检察机关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法律、社会监督,有利于社会、舆论监督,展现司法办案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院领导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引导检察官全面开展工作。院领导带头对疑难复杂、重大典型和影响面大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以强示范促进强执行。让检察官充分认识到做好检察听证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措施,同时组织全体检察官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上级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引导检察官依法依规开展听证,熟悉听证流程,学会驾驭听证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提高业务素能,提升听证工作质效;引导检察官树立能听证、会听证、敢听证意识,用看得见的方式,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从封闭审查到公开听证审查,让听证工作全面铺开,在各个业务条线全覆盖,使案件的审查更加透明,更加公正。
四、通过听证平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表达的过程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检察听证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更能凝聚智慧力量,通过精准指出问题,探讨提出可行建议,促进检察机关转变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能,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听证工作道阻且长,我们将继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切实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