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与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 共同打造 “守未者 红星护苗” 特色工作品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视察高台时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创新“检察+红色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与红色育人防线。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了双方协作的四大核心内容:一是融合法治与红色教育。检察机关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将红色故事、革命传统教育融入法治课程,联合编写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与红色教育课程;纪念馆定期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红色研学活动,通过实地参观、现场教学,让未成年人感受革命先辈的英勇事迹和崇高精神。二是健全权益保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监护缺失等线索及时移送处理;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时,可借助纪念馆的社会资源和志愿服务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多元化救助。三是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共同举办红色文化讲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激发未成年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四是扩大宣传传播效应。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联合制作发布法治教育和红色文化宣传作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意见》要求,双方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和纪念馆红色教育资源优势,强化宣传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将“守未者 红星护苗”打造为具有高台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为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深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又一创新实践,彰显了其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担当与特色亮点。
长期以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重要使命,立足本地红色资源禀赋,积极探索“检察+红色教育”的融合路径。从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到将红色故事融入法治课程,再到联合纪念馆开展多元化教育活动,一系列举措既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中的专业优势,又激活了红色文化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育人效能,形成了独具高台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
此次与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建立协作机制,更是将这种特色实践推向深入,通过资源整合、机制创新,让法治护航与红色浸润相辅相成,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全方位的成长屏障。这不仅是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力推进,更体现了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以创新举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承红色基因的坚定决心,为县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