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切实筑牢湿地生态安全防线,近日,高台县检察院依据与县湿地局签订的《关于建立黑河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实地排查、联动监管、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凝聚保护合力,以实际行动守护黑河湿地生态环境。

巡查过程中,检察干警与县湿地局干部深入罗城镇湿地保护区,查看了湿地周边环境、植被保护等情况,重点排查非法侵占湿地、乱倒垃圾、违规排污等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潜在风险隐患,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隐患清零、问题见底,守护黑河湿地(高台段)生态底色。为提高周边群众的保护意识,检察干警与湿地局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湿地生态与野生动物保护中来。
这次联合专项监督,不仅是一次部门协同的“实战演练”,更是府检联动的具体协作。检察监督提供法律视角,行政监管强化专业力量,双方互补短板,形成保护湿地的合力。下一步,高台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湿地专项监督,强化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不断完善协作保护机制,用检察蓝守护湿地生态美。